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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hapter1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威廉·莎士比亚』

    Chapter1

    众所周知,伦敦痴迷雨水。

    1872年10月31日,这座城却持续放晴五天,没有降下一滴雨。

    呼啸的寒风似乎也在暗暗腹诽,伦敦的天气好到快要见鬼了。

    今天是万圣夜。夜间六点,街上张灯结彩。

    灯,是南瓜灯。烛光幽幽,从南瓜被雕凿的眼珠与大嘴中缓缓淌出。

    莫伦感觉灵魂仿佛被山呼海啸的力量裹挟,经历了一场高空蹦极后突然停下。

    从眩晕中睁眼,发现面朝右侧,躺倒在一条阴冷暗巷中。

    戴着羊皮手套,正攥着半旧不新的手提包。

    身着典型的19世纪70年代巴斯尔式裙,很大众化的款式,很普通的面料,并不昂贵。

    这不是原来的身体,她穿越了。

    莫伦记得在解剖室熬夜加班时突发心绞痛。

    当时脑中闪过一个念头,过劳真的会猝死,随后眼前一黑。再睁眼,借尸还魂,接受了原主记忆。

    自己来到两百年前的维多利亚时代。

    与这具身体同名同姓,都叫莫伦·海勒。

    原主今年21岁,没有兄弟姐妹。母亲三年前因流感去世,父亲是没名气的普通牙医,也在五个月前因胃病去世。

    她三年前从北伦敦学院毕业,在父亲的牙科诊所做过一段时间的助手。

    父亲去世,她继承了遗产。

    不多不少,一套祖传的伦敦小房子与二百英镑现金。这些钱能让人几年不被饿死,但无法让人在家享受躺平。

    三个月前,找到一份距家步行半小时的工作。

    「查尔斯电报公司」的电报员,每周单休一天,每天上班十小时,第一年的年薪35英镑。

    在伦敦几百万人中,原主过着普通人的生活。因为一场事故,今夜戛然而止。

    小巷不见第二人。

    百米外的巷尾,南瓜灯在枝头龇牙咧嘴,仅有它见证了刚刚发生的穿越时空与死而复生。

    几分钟前,原主走进伦苏格兰场附近的小巷,这是她下班回家常走的一条路。

    小巷约二百米长,有零星几盏煤气街灯照亮路面。

    尽管天黑后人流稀少,因为这里靠近伦敦警察局,她走了三个月,一直都很安全。

    今天,原主照常走路。

    巷内没有其他人,走到中段,忽然感到背后起风。

    一个陌生男人从后方快跑冲向她,要抢她的手提包。

    她下意识紧紧抓着包,脑子一片空白。关于包的拉扯没有持续几秒,左手手腕一疼。

    男人不再抢包,改拽手链。

    在扯断银手链后,狠推她一把,头也不回地从巷尾逃走。

    抢劫来得快去得快,不超过半分钟。

    原主吓到忘了呼救,猝不及防地被推,脚一歪,摔在地上。

    很不幸,她向右倒地时没来得及用手撑一把,侧脑撞上了地面凸起的石块。顿时头疼欲裂,似听到脑中的血管爆裂,当场死亡。

    莫伦打开手提包,先看了怀表,显示“18:12:49”。

    原主进入小巷时听到18点整的钟声,从巷口走到倒地位置一般需要2分钟。

    现在距离案发堪堪过去十分钟左右,却足以让劫匪逃之夭夭。

    莫伦放下怀表,取出折叠镜。

    镜中照出与上辈子九成相似的长相,也都是黑发蓝眸。没有细看脸,先侧头观察刚才被重击的部位。

    ——右脑翼点。

    是额骨、顶骨、颞骨与蝶骨的交汇处,也是颅骨骨板最薄弱的地方。在这个H形骨缝内侧,有脑膜中动脉前支经过。

    解剖学的描述可能不太好理解,东方惯常称呼此部位“太阳穴”。

    此处被重击会引发脑动脉出血破裂,有概率会导致迅速死亡。

    莫伦对着镜子反复查看。拨开头发,又拭去脑袋侧面未干涸的血迹,却根本找不到哪里有伤。原先染血的皮肤位置,伤口彻底不见了。

    她也没感到脑部有丝毫不适。接受了记忆后,短短几秒眩晕感全部消失。头脑清明,精力充沛。

    如果不是崴了一下的右脚脚踝还在发痛,几乎无法证明这具身体刚刚经历了重伤至死。

    太奇妙了!

    莫伦眼神灼灼,手指抚过右脑翼点。

    借尸还魂究竟是什么科学原理,居然能瞬间治愈重伤,令人好奇这颗脑袋是否存在非同寻常的构造。

    她的指尖微微颤动,似握住一把冰冷的解剖刀就要精准地切向自己的脑袋。

    下一秒,若无其事收回手。

    过劳猝死的前车之鉴,历历在目。这辈子不会重蹈覆辙,也该过得闲适一些。

    最关键,她无法给这具身体来一次尸检。

    莫伦收起镜子,弯起右腿。仔细触诊肿起的脚踝,确定是踝关节前脱位。

    保持屈膝与足部背伸的状态,双手使出巧劲,面不改色地迅速将脱臼的骨骼关节复位。

    环视四周,没有找到木板等固定受伤脚踝的支具。

    是撕裙子弄点布条凑合固定?还是大喊出声寻求帮助?

    莫伦选择先取出包里的笔记本与复写纸。

    原主因为电报员的工作性质,习惯性在包里放几张复写纸。眼下,它起到了一个书写之外的作用,可以提取鞋印。

    莫伦双手借力撑地,往左侧平移半米。

    那里有一个7.5英码的胶鞋鞋印,是劫匪留下的。朝前与向后看去,能依稀看出劫匪足迹的走向。

    利用复写纸表面的油墨能粘附灰尘,采用按压法去提取鞋印。

    熟能生巧地操作,先把复写纸覆在鞋印上,再撕一大张笔记本内页白纸,把它盖在复写纸上。一手固定,另一手数次按压白纸,把足迹顺利地印到复写纸上。

    再将复写纸平铺夹入笔记本,与磕破原主脑袋的染血石块一起放入手提包。

    莫伦不了解这个时代的苏格兰场如何调查,对案发现场的痕迹检测程序又完善到了哪一步,只能先自行取证一份。

    这时,一道脚步声进入巷尾。

    青年男人走进巷子三四十米后,不确定地问:“海勒小姐?是您吗?”

    莫伦听出来,这是原主认识的声音。

    昏黄光线照出男人的大致身形,来者是萨米·沃尔先生。

    从记忆看,原主与沃尔先生不仅是认识。相识近一个月,互相萌生出好感。

    沃尔,今年28岁,「杰克国际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

    往年他常在海外出差,一个半月前从西非回到伦敦。即将迈入三十岁,不想再四处奔波。他在伦敦有房产,往后就在这里定居生活。

    两人就职的公司分别位于同一条街的两端,午休时在咖啡店遇到了几次,慢慢熟悉起来。

    沃尔文质彬彬,与原主相处越久,对她越体贴。

    从赠送她喜欢的鲜花到相约公园散步,两人从未冷场,总能愉悦地聊天。

    “是我,您没看错。”

    莫伦回答沃尔,似乎满腔欣喜。“上帝保佑我,沃尔先生,竟是您来了!”

    沃尔立刻快跑过来,“您怎么了?”

    莫伦:“我的右脚扭伤了。”

    “上帝啊!发生了什么?”

    沃尔看向坐在地上的莫伦,与她的眼神对了正着。

    今夜,莫伦似乎多了一种蛊惑人心的力量,让她本就妍丽的容颜更添迷人气息。

    一双矢车菊蓝的眼眸隐隐泛着水光,眼角还微微泛红。

    莫伦的目光无声,却似涓涓细流淌出悦耳声音。

    仿佛低语询问,当一束柔美的矢车菊被狂风侵扰,遇上最信赖的赏花人时,可不可以获得他的庇护?

    沃尔心中一喜,不假思索地弯腰伸手就要将人抱起来。

    没有哪一刻像这一刻,恨不得倾尽所有去怜惜眼前人,把她拥入怀中,不忍她受到一点伤害。

    莫伦却轻巧侧身避过那双手,语气宛如发自内心的欢喜。

    “见到您,真的太好了,可我不便直接站起来。沃尔先生,您能帮我去「玛利亚诊所」借一辆轮椅吗?您知道这家诊所在哪里吗?”

    沃尔的双手落了空,后知后觉发现这个动作冒失了。显然,比起被他抱着,使用轮椅更符合两人现在的关系。

    “我知道「玛利亚诊所」,出了巷尾左转走一百米,斜对角就是诊所。这家小诊所营业到很晚,现在应该还开着。我这就去借轮椅。”

    沃尔转身欲走,又回头问:“您一个人留在这里没问题?您怎么会扭伤脚的,没别的伤吧?”

    莫伦似乎惊魂未定,却又要体贴地不引起对方的焦虑。

    “不用担心,我没别的伤。只是在十分钟前被人抢走了一条手链,又被推了一把才会摔倒。抢劫犯早就跑远了。”

    沃尔瞪大眼睛,惊呼:“什么!您被抢劫了?!居然会发生这种事。这里距离苏格兰场不超半英里,伦敦的这些臭虫们太猖狂了!”

    莫伦暗道确实猖狂,猖狂到古怪。

    距离伦敦警察厅不满800米的小巷,三个月来无事发生。

    今夜,有人抢劫一位衣着普通的女性,而且只抢走一条价值不超1英镑的手链。

    沃尔语气焦急,再次弯下腰。

    “这里发生了劫案,您不能一个人待着,我抱您去路口人多的地方吧。”

    莫伦似羞涩地低下头,再次拒绝。

    “万一扯到脚伤就不好了,还是坐轮椅稳妥一些。你不放心的话,不如去路口找人帮忙到诊所跑一趟?”

    沃尔抿了抿唇,还是点头了。“好吧,我去找人。”

    沃尔转身快跑向巷尾。

    莫伦一脸依赖对方的表情,眼中却古井无波,认真观察着沃尔奔跑的背影。

    不一样。

    萨米·沃尔与劫匪的跑步姿势不同,两者的身高体型也不同。

    莫伦逐帧复盘原主的记忆。

    原主站立时遭遇劫匪,劫匪比她稍稍矮一点,是1.73m高。沃尔比她略高,是1.78m。

    再说体型,沃伦不胖不瘦,而劫匪体型消瘦。

    如果身高与体重能通过迅速变装作假,但人体散发的气味很难在十分钟内彻底变化。

    劫匪身上混杂着汗臭与烟酒味,沃夫没有丝毫相似气息,反而散发淡淡的古龙水香气。

    莫伦飞速对比两者差异。

    不怪她多疑,经验告诉她“凶手喜欢回到案发现场”。

    另外,谁让萨米·沃尔好巧不巧这个时间点出现。

    比起相信英雄救美的邂逅,她本能地质疑巧合的背后是否存在不可告人的秘密。

    话说回来,原主家世普通,算不上富裕。没有感情史,生活或工作中不曾与谁发生过剧烈矛盾冲突。

    被抢走的手链也是商铺的大众款式。唯一的特别点,那是已逝母亲送的礼物,很有纪念意义。

    莫伦思索着,是否存在某些原主没注意到的细节导致劫案发生?

    或者,今夜的抢劫只是一起随机事件?劫匪冲动作案,不在意具体金额,看见好对付的年轻女人就动手,抢到多少都不亏?

    沃尔很快跑了回来,气喘吁吁地说:“我在路口找了报童,很快就能借来轮椅。”

    他弯下腰,关心地问:“具体发生了什么?劫匪一共有几人?”

    莫伦:“只有一个劫匪,不知道为什么会盯上我。突然从背后跑来想抢我的包,我紧抓包,他马上改扯我的手链,扯断抢走后就飞奔逃了。”

    沃尔:“是您一直戴着的银手链?”

    莫伦点头。

    沃尔:“我记得您以前说过,那是您母亲赠送的礼物。这个劫匪太可恶了,竟然把如此重要的东西从您身上盗走。”

    沃尔又问:“对了,您求救了吗?刚才巷子里只有您?是不是有谁去追劫匪了?”

    “没有其他人。”

    莫伦看向沃尔,有点不好意思地解释。“抱歉,我吓傻了,没有大声呼救。”

    沃尔立刻说:“好姑娘,这完全不是您的错,您不必自责。您还记得劫匪长成什么样子吗?我设法去找一找。”

    莫伦:“他戴了鸭舌帽,遮住了上半张脸。下半张脸被红棕色的络腮胡盖住,也看不清楚。”

    沃尔安慰:“胡子也是一条线索。”

    说着,他索性也坐到地上。

    “别怕,今天的事只是个例。如果您需要,之后我每天接您下班。”

    莫伦感谢地笑了笑,但没给出肯定回应。

    先不谈她怀疑沃尔,退一万步真到了要人护送的地步,她会出钱雇人,而不是延续原主与沃尔先生的感情。

    沃尔没听到明确回应,也没表露失落。

    转而说:“我经手过一些伦敦劫匪与小偷的官司,这些人往往会拉帮结派。如果打劫您的盗贼不是独来独往,给我一点时间,有可能寻回手链,但……”

    莫伦明白后半句。蟹有蟹路,虾有虾道。

    盗窃行当的潜规则,也许可以让人出价赎回手链,却不一定能让抢劫者认罪。

    “沃尔先生,太劳您费心了。如果能找回母亲留给我的礼物,我已经很满足了。”

    莫伦嘴上不求更多,却已经暗下决心。

    不论这辈子是否重操旧业,至少要为原主讨回公道。

    世上只有她知道真相,今夜在小巷里不是失去了一条手链,而是断送了一条人命。

    一笔血债,岂能轻飘飘揭过。

    两人谈话间,报童借来了轮椅。

    莫伦明显感觉到脚痛在一点点消退,但继续将行动不便演得逼真,被推到了诊所。

    医生没查出她的右脚踝经历脱臼,只查出了有些扭伤。

    保险起见打了石膏。讲了一些注意事项,提供轮椅与拐杖的租赁服务,表示一周后来拆石膏。

    沃尔刚想问莫伦,是直接送她回家,还是先绕道餐厅?

    为脚伤折腾好一会,已是晚上七点半,到了晚餐时间。

    此时,莫伦似自然而然地转头说:“我想去先去苏格兰场。尽早报案,说不定能更快找回手链。”

    沃尔猛地脚步一顿。

    莫伦扫了一眼在推轮椅的那双手。

    捕捉到沃尔的瞬间动作变化,十指死死地握住轮椅手柄,也看清他黄金袖扣上的精致浮雕图案——「忍冬花」。

    不等气氛凝固,沃尔迅速放松。

    仿佛不存在一瞬紧绷,他柔声建议:“不如送您回家后,我替您去报案。您受了惊吓,何必亲自再走一趟苏格兰场去看警员的脸色。”

    “没关系,只有七八分钟的路程。”

    莫伦仿佛很感谢沃尔的照顾,又不好意思地说:“总不能什么事都麻烦您,反正顺路,我可以自己去做笔录。”

    沃尔没再劝,“好,那就先去警局。但我要说明,您不必觉得是给我添麻烦。”

    沃尔情真意切地说:

    “能帮到您,我感到很幸运。今天,我很庆幸为取周末的歌剧门票路过了斧头巷,否则一定会责怪自己没能第一时间照顾您。”

    听听!

    多么动人的说辞,多么自然的解释。这个男人很顺理成章地解释他为什么会出现在劫案发生地。

    莫伦回以浅浅一笑,但在心底打上重重的问号。

    幸运吗?沃尔的幸运,是否建立在原主的不幸上?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很快到了苏格兰场。

    莫伦看向这栋陌生的建筑。

    1872年的苏格兰场显然与两百年后不同。后来历经迁址,伦敦警察局已不在这个位置。

    上辈子第一次去苏格兰场,是受邀参加协助破案。当时她提前到了,听到接待员们的闲谈。

    警员A:“这次特聘的海勒教授,听说挺年轻的,她正常吗?是不是电视剧里那种嗜血法医,或有常人招架不住的古怪嗜好?”

    警员B:“你想象力太丰富了,可以去做编剧了。”

    警员A:“嘿!你误会了,我的意思是那些不正经的法医太酷了!”

    往事一闪而逝。

    莫伦垂眸,掩去一霎的眼神波动。

    谁能想到会穿越时空,更想不到来到十九世纪的第一晚是去警局。

    ——还别说,这有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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