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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人皮面具,几欲出逃

    傍晚时辰。

    余琛在正青帮谢青哪儿呆了几个时辰,方才走出来。

    同时带走的,还有那杂耍儿的消息。

    要说能这么快找到这家伙,那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余琛自个儿。

    ——不久前,说他开始操持完成死者遗愿的时候,化身摘头恶鬼,以一些不太和谐的法子杀了不少的人。

    一度让整个渭水衙门紧张兮兮。

    ——虽说摘头鬼的名声在百姓里算得上褒,但说破了天,私刑杀人就是犯法的。

    哪怕总捕林一都快跟余琛勾搭上了,但面儿上的功夫还是要做的。

    比如,通缉令和城门禁。

    以往的渭水,平常时候倒是来去自如,但今儿这段是看,想要出城去,那得看看身份鱼牌才是!

    没有?

    那要么学余琛直接从那好几丈高的城墙上翻出去,要么就老老实实待在城里。

    而那杂耍儿的恶事儿败露了以后啊,衙门立刻查了出城记录,却没发现那家伙有离开县城的痕迹。

    说明啊,哪怕他躲起来了,也还在这县城里边儿。

    这样一来,就到谢青发挥作用了。

    作为掌控整個渭水劳务的正青帮的老大,在查人找人那方面简直就是让衙门都拍马莫及。

    于是,余琛从清风陵上下来,径直来了这正青帮,让谢青帮他找那杂耍儿的消息。

    谢青哪儿敢懈怠半分?

    当即整个渭水的劳力都成了眼线,搜寻那杂耍儿的踪迹。

    几个时辰过去,天色入暮的时候,谢青得了消息,立刻马不停蹄地告诉了余琛。

    风雪里,黄昏临近。

    余琛走在街巷上,听着周遭来来往往的贩夫走卒基本上都在谈论那“说话的狗”的事儿。

    都怒骂那杂耍儿太过没有人性,惨无人道,应当凌迟处死。

    还有一个挑粪夫直言,应当让那杂耍儿也被剥了皮,再贴上狗的皮,让他感受一下那般痛苦才是!

    余琛听罢,迈步而过,朝谢青打听来的地儿去了。

    今儿这情况,那杂耍儿跟摘头鬼一样,几乎是全城通缉。

    反正客栈啥的是不可能住了,要么就躲在某条阴暗的巷子里,要么就躲在鱼龙混杂的旱桥贫民窟里去。

    而正青帮管辖之下的某个做工人,回家时就看见一个背着行囊的鬼鬼祟祟的男人在贫民窟附近游荡。

    那身形背影还有兜帽下的半张脸,都和那前几天相当出名的杂耍儿一模一样哩!

    正好,正青帮又在找这个人,忙不迭地朝将消息告诉了去,拿了点儿赏钱,心满意足地去茶酒铺喝酒暖身子去了。

    余琛来到城南,在某个角落里附上鬼脸,然后放出一只只纸鹤,在天上围着贫民窟转悠。

    不多时候,其中一只纸鹤,就在一座破房子里,发现了痕迹。

    黑衣鬼脸的摘头鬼,风雪当中长叹一声。

    “——找到你了。”

    ·

    ·

    这档儿,贫民窟一家破房里,门窗支离破碎,梁柱摇摇欲坠,风雪呼啸。

    而在房间儿的最深处,一个人影正在满头大汗地忙碌。

    只见那个大大的行囊被打开,各种各样的怪异小玩意儿被一一摆在地上。

    一盆乳白色的不知名浆糊,一张人皮颜色的面具,一头假发,一只纸笔,还有一张黑狗的皮肤。

    而那人影,就用剪刀小心翼翼地修剪着那张面具。

    ——杂耍儿作为走江湖地老油条,虽然武力不高,但各种偏门儿手段却是无比精通。

    就比如那造畜之术。

    地上的那黑狗皮,就是他不久前在渭水县城的集市买来的。

    ——这造畜邪术,可不是一劳永逸的,隔一段时间就要取下旧的狗皮,再用药膏和新的狗皮重新粘上,只有这样,那不人不狗的家伙,才能活得很久,赚更多钱。

    可惜,这张狗皮还没用得上,那瘦猴儿便被自个儿失手打死了去。

    然后尸首被人发现,搞得杂耍儿被全城通缉。

    但,杂耍儿怕吗?

    怕当然是怕的,但你要说他多慌,那也不至于。

    毕竟是混迹江湖的老狐狸了,不可能没点儿手段。

    ——比如他今儿在做的,就是发现出不去城后,一张用于伪装的人皮面具。

    将人身上的皮肤用特制的药水浸泡后,用剪刀剪出形状来,用纸笔勾勒出细节,在我再用药膏粘上。

    再往脸上一戴。

    成了!

    就变为了另一个人。

    杂耍儿就凭借这个人皮面具易容之术,曾经在别的城池里逃脱了好几次哩!

    他相信,这一次,也不会例外。

    赶明儿一早,把面具戴好,再在街上摸张鱼牌,大摇大摆出城去!

    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就是可惜了,那瘦猴儿那般好的身子骨儿,又是无亲无故的乞丐,不好找了!

    想到这儿,已经将人皮面具做好了的杂耍儿,低骂一声,“杂碎!”

    显然是对瘦猴儿跑路被自己失手打死的事儿感到愤怒。

    财路,暂时断了。

    只是他没发现的是啊,那斜斜的房梁上,已经将所有都看在眼里了咧!

    杂耍儿把人皮面具往脸上一戴,一贴,斜眼歪嘴,也不掉下来。

    除了那下颌接缝处有点儿皱纹一般的痕迹以外,看不出问题来!

    他才又取出一枚铜镜,仔细端详后,方才满意点点头,当即从行囊里取出一套新的衣服,换了以后就准备光明正大出门去了!

    ——他有自信,哪怕他站在街上,站在那衙门走狗的跟前儿,对方一晃眼也发现不了他的底细。

    可所谓,乐极生悲。

    他这刚一转头,就看见那昏暗的风雪里,有人!

    暮色太暗,看不真切。

    但杂耍儿可以确定,这一定是个人影儿!

    难不成是衙门的走狗找上门来了?

    杂耍儿心头一惊,但面儿上去不露声色。

    毕竟这会儿他已经易好了容,可不是那个通缉犯了!

    往门外走。

    可走着走着,他发现那人影儿,竟走进来了!

    借着昏黄的油灯的光,杂耍儿方才看清了对方的模样!

    一身看不出材质与样式的黑袍,一个包裹了脑袋的宽大兜帽,一张似哭似笑的鬼脸面具……

    哎呀!

    杂耍儿当即一拍大腿!

    这人,眼熟啊!

    今儿白天的时候,他悄悄咪咪看了一眼。

    除了看到自个儿的通缉令以外,还看到了另外几张通缉令。

    其中最让他感到印象深刻的,就是眼前这人儿!

    黑衣鬼脸,号“摘头鬼”!

    因为是唯一一张没有样貌的画像,杂耍儿就多看了几眼。

    而就是这一看,当即给他人都看傻了!

    那好家伙,别的通缉犯都是一两条罪状,这摘头鬼的罪名密密麻麻一大篇,一张纸都写快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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