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听过了上午的理论课,洛玛一看到我愁眉苦脸的样子,就想笑,但是又怕刺激我,强忍着不笑,结果比哭还难看。
“喂,你不用这样吧,我都这么倒霉了,你还这样。”我向洛玛说。
“叫你上课睡觉,结果赚回来一个抄书的重任,想起来我就想笑,哈哈。”
“你懂什么,这叫身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起心智,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这都不懂,老外。”想起了一句古文,顺便就说了。
“好,你就进行体力劳动吧,我去玩了。”洛玛听不懂,也不想问,转身就走。
“洛玛,你先别走,我和你说件事。”我可怜巴巴的看着他。
“什么事,你不要用这种眼光看着我,我快受不了了。”
“也没什么大事拉,咱俩算不算朋友。”
“恩。”
“想不想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兄弟。”
“恩。”
“我比你大二个星期,想不想当我弟弟。”
“恩。”
“你哥哥我受到危险时,你会不会挺身而出。”
“恩。”
“我现在被罚写三遍书,你会不会替我写。”
“恩。”
“那不结了。”
我现在才发现我说话时的速度如此之快,这五句问话,如果加起来一定不到30秒的时间,可怜的洛玛就进入了我的陷阱中了,白白替我抄了三遍书,哈哈,真是赚到了个不花钱的劳工,如果他知道我认他当弟弟就为了替我抄书,不知道他是什么想法。
“不对,我不替你抄书。”当洛玛回过神来,马上就知道落入了圈套,不过已经来不及了。
“弟弟,这可是你答应的喔,我知道你不会说话不算数的,这可不是大丈夫的所作所为。”我大言不惭的教训起弟弟来了。
“你…你算计我。”洛玛有点生气了,不过我觉得他生气时,非常好笑,酒窝的地方鼓了起来,还有点脸红。
“这是哪里的话,原来我还想自己写三遍呢,既然弟弟你这么热情,为兄也只有勉为其难的把这艰巨的任务交给你了,你可要注意身体啊,千万别太操劳了。”看我心也不虚,脸也不红的样子,说话时还有点慷慨激昂,让洛玛有种誓为知己则死的感觉。
看来纯洁的小孩就是好谝,看他点了点头,我高兴得快要乐开花,以后我就不用愁被那个喜欢体罚的导师罚写书了。
下午本来是冥想和练习的时间,因为我们俩刚来,所以就休息,我则是走一走,看一看,哪里好玩去哪,不过洛玛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他则是在宿舍里写我给他留的‘作业’,呵呵,这个洛玛还真实在,以后好好利用一下,一定能成为我的超级‘枪手’,于是我满面红光,而洛玛则是阴雨绵绵。
魔法历9月12日,我起了个大早,来到洛玛的宿舍,看到满脸是黑眼圈的洛玛,强忍住笑,于是说,“哎呀,弟弟,你不会这么辛苦吧,这怎么能让我落忍啊。”
“少说风凉话了,给你。”他把一个笔记本给我,我翻开一看,三遍全在这里,不禁笑容满面。
“哎呀,弟弟,没想到原来你还有这天赋,字迹工整、一气呵成、苏东坡再世……真是写书的天才啊。”听了我那么多赞美的话,洛玛真的就飘飘然起来,瞧的我直想笑,心想,以后还把这样艰巨的任务给你,有你哭的时候,嘿嘿。
吃完早餐,我俩继续来到明傲导师这上课,当我把笔记本交给导师时,明傲祭祀用惊讶的眼神看我,“乱魂啊,你,这么快就写完了。”
“是的,导师,您交给我的任务,我怎么会不用心去做呢,我就是拼命也要提前完成任务的。”我心不慌,气不喘的说着,明傲导师点了点头。
“恩,不错,真是不错,原本以为你要用一周时间写,没想到这么快就写完了,孺子可教,孺子可教啊。”
“谢谢导师您的夸奖,我一定会继续努力的。”
看到我得到夸奖,而那个辛苦了一下午加上一晚上的洛玛,直用恶毒的眼光看着我,还不时做出一些小动作,不过他刚要动手打我时,刚好让明傲导师看见。
“乱魄,你太没有规矩了,你看你成什么样子,昨天是不是又玩了一个晚上。”洛玛刚说出“不,不是。”时,明傲导师更生气了。
“不是,那么你黑眼圈是怎么来了,眼睛红红的,还在这撒谎,你应该好好向你师兄乱魂学习一下,你也把《伟大的生命之神》抄三遍,明天给我,要是你偷懒,看我怎么收拾你。”
一听见要抄书,洛玛更慌张了,说了半天也没说出什么,竟然磕巴起来了,想想就好笑,于是我说,“师弟呀,还不快向导师承认错误,做了错事就要改嘛,改了错误还是好同志,不…好孩子嘛,导师,不如我替师弟抄这三遍吧,希望师弟能接受这次教训。”我那有这么好心啊,只是怕洛玛一会找我麻烦,所以就只能出这招了,希望导师能明白我的意思。
如果眼神能杀人的话,恐怕我现在已经被洛玛杀了无数次了,一听到我的话,洛玛现在就只能说“你,你”,气的他说不出什么来了。
不过到是感动了明傲导师,直擦眼泪,“你看看,这才是我的好学生,乱魄,你能有这么好的师兄,真是你的好福气啊,不过乱魂,太溺爱乱魄就是你这个做师兄的不对了。”
“导师教训的是。”真的像我想的一样,这下洛玛可要倒霉喽,嘿嘿。
“乱魂,你不能帮乱魄抄书,否则你就再抄上三遍,听到了吗。”明傲导师故意严肃大声的说道。
“是,听从导师的话。”心里乐开了花。
讲完了这么多,于是明傲导师就开始讲课了,还是讲了一大堆的理论,不过我想洛玛就没有这么高兴了,大概还在生气吧,偷偷看了他一眼,马上他就回敬了我杀人似的眼光,不好,这么闹下去,有碍兄弟间的团结,想想办法。
上午一下课,我俩就开始追逐起来,洛玛把我追到了宿舍。
“哎呀,弟弟,你真的下的去这么重的手啊,我的眼睛。”
“你还说,都是你这个忘恩负义,卑鄙无耻的东西,看我害成了这个样子,我不管,反正你要替我抄书。”
“弟弟呀,这次为兄可不能帮你啊,要不然导师一生气,我就要倒大霉,导师已经不让我替你抄了。”我义正词严的说。
“你这个大坏蛋,你们都欺负我,在家里有人欺负我,到这当神官还有人欺负我。”洛玛大哭了起来。
“哎呀,弟弟,不要哭嘛,我没有欺负你呀,你看我,我才惨呢,三岁被人抛弃成为孤儿,五岁被人卖,七岁当了男妓,十岁上街乞讨,没有人比我更惨的了。”说说罢了,老天别怪。
“真的吗。”洛玛擦了擦眼泪。
“真的,你看我这膝盖上的伤口是被人贩子打的(其实是踢球时摔的),你知道我为什么来当神官吗,就是当男妓时被迫害成用不了魔法和武技的废人(其实是我想当的),你看我手臂上的疤吗,就是和狗抢食物时被咬的(其实是打架时受的伤)。”说着说着,我好不容易才挤出一点眼泪来,雷声大雨点小的哭了起来,说的跟真事差不多。
“原来哥哥你有这么不幸的身世啊,看来我比你幸运多了,真可怜。”
“你终于承认我是你哥哥了吗。”
“恩,你以后永远是我的哥哥,有我吃的,一定忘不了你。”
“我太高兴了,弟弟。”
我俩抱头痛哭起来,如果此时来人的话,一定会以为是兄弟俩接到家里死人的信后抱头痛哭。
再接下来的二个星期中,我们俩的关系好的不得了,洛玛干脆跑到我的宿舍里住,我也一改习性,我俩如果谁被罚,两个人一起抄,学习、吃饭两个人一起,总之什么都一起,照我说则是快速主义。不过很奇怪的是,明傲祭祀直到现在都没有教给我俩圣术,只是一些基本的东西,包括生命之神的历史啊,生命之神所创造的财富啊,生命之神最伟大的地方概述啊等等。
魔法历9月29日,周一。同样这个异界的星期天也是休息日,不过就只有一天,神殿区也是一样,所以昨天刚玩了一天,不过因为神殿都快转遍了,所以只能到旅游区看美女了。
我俩走在去明傲导师的路上。
“哥哥,昨天我们跑到旅游区看美女,看了一天,什么也没看到,真扫兴。”洛玛不太高兴的说。
“笨蛋,这叫金成所志,金石为开,你懂什么。”
“哥哥,好象咱们做神官的,总想着那方面的事情,不太好吧。”
“有什么不好,难道你没听说过‘和美女接近就是和神接近’这句话吗。”洛玛摇了摇头。
“苯弟弟,好好学学吧。”
一会我俩就走进了明傲导师的房间敲了敲门,听到里面有人说“请进。”
“导师好。”
“恩,你们好,上课。”
“你们学习理论有一段时间了,今天我们就开始讲圣术。”
“好哇。”听到等了二个星期之后,终于可以将圣术的时候,我俩高兴坏了。
“先别高兴太早,圣术可是很难的,你们要有心理准备。”
“知道拉。”
“圣术是不同于其他战斗系技能,不过圣术同样属于魔法领域,同魔法、咒术、巫术、亡灵、非物质魔法一样,圣术也有自己独特的技能。”
非物质魔法:是魔法的另外运用方面,它包括的空间、魔法卷轴、魔武装备等其他运用方面。
“圣术可以说是一切生命的来源,回来我让你们做试炼时,你们要领悟出生命的道理,并告诉我。”
“圣术的范围很广,有专用治疗的圣术,有净化的圣术,有辅助的圣术,甚至还有少量的对敌圣术。”
我打断了明傲导师的话,“导师,我有一点不明白,圣术前面这些我都懂,但是您说圣术有对敌的魔法,怎么会有这种事,神官不是一直是需要保护的职业吗。”我的问话同样也是洛玛想问的事。
“呵呵,这个对敌的圣术是蔼诺主教用二十年的时间研究出来的,但是具体是怎样,就只有你们努力进入生命阁学习才能知道了。”
“哦,刚研究出来的,蔼诺主教真了不起。”
“栖止了不起,简直是场神官的革命,不过你们要研守秘密,不然这最新成果泄露了,可不是闹着玩的。”
“恩,我知道了。”
注一:我和洛玛的神殿名,当我俩在一起的时,我俩都称呼哥哥、弟弟或是真实名字,但是在神殿中,都要以自己的神殿名来称呼,所以明傲祭祀才会称我为乱魂,称洛玛为乱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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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一点,每章都是8K左右,我这些番外话,都是额外说给大家听的,不信大家把番外话删掉,都是8K,无一例外,请不要说出一些说我废话多的话语,谢谢。
回答一下读者反映的情况,在第一卷的结束语中,我提到主角要变成魔兽,天鹰的zljs和gopher兄,都反映不希望主角变魔兽,我考虑了一下,我要说的是,由于本文我想以幽默、风趣为中心,况且本文也不同于一般那些称王称霸的玄幻小说,主角不是以武力强大赢得读者,过于强大的主角就不是很好了,反正我就不喜欢看像“创世修罗传”之类的小说,不是小说不好,而是他把主角设计的太强大了,我想要各位读者以另类的欣赏,难道大家都希望看千篇一律的强大主角吗,不过我会尽量的让主角变得非常可爱的成长宠物型魔兽,至于第三卷魔兽之行要多少章,现在预计会很多,最少要二十章以上。最后还是那样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救世”,喜欢的话,投一票,也同时希望大家能热烈讨论“救世”,还有如果本文上排行榜的话,就会非常刺激我的写作欲望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