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阎九、李羡仙一行人,在路边树林之中,找了一片空地露营野炊。
一十二名虎背熊腰,身形彪悍的奴仆,捡了干树枝,在马车旁燃起一摊篝火,便自离去,到周边轮流放哨休息。
阎九、黄燕子与李羡仙三人围坐在篝火旁边,黄衫梨花自马车内取来了干粮和一些熏制好的肉品架与篝火之上,又取来酒壶酒杯交与自家公子,便站立在了一旁,却不坐下。
李羡仙撇了撇嘴,对梨花说道:“你站着作甚?又没什么外人,过来坐吧。”
阎九发现,这梨花虽然偶尔也和这国姓公子调笑几句,但是却是主仆尊卑分明,从不跃格,一路上,李羡仙将阎九和黄燕子请上马车与自己同坐,而这娇滴滴的梨花,却始终骑着马行于马车之旁,偶尔会隔着窗子与车内讲话。
“是。”梨花轻轻一笑,坐在了李羡仙身边,从李羡仙的手中接过酒壶,倒了三杯,分与三人。
阎九摆了摆手,说道:“我不会喝酒。”
“哦?”李羡仙摇晃着手中做工考究的银质酒杯,笑道:“哪有江湖儿女不饮酒的?入了江湖,不就是应该大碗的喝酒,大口的吃肉,贪恋红尘,又快意恩仇,才算是逍遥自在么!”
阎九呵呵一笑,说道:“可能是我身入江湖时日尚浅,还品不出这酒中滋味,总是觉得难喝之极。”
李羡仙摇了摇头,说道:“你看看周边。”
阎九和黄燕子听不出李羡仙话中含义,不过也朝着周围望去,此时已是深夜,只见周围密林深邃幽静,郁郁葱葱,正值盛夏,林间萤火虫盘旋飞舞,荧荧点点,好似夜空低悬,真是一派蓬莱仙境的景色。
见二人不禁陶醉于这片美景之中,李羡仙才又说道:“春望桃李花满山,夏观萤火似登空,秋赏满月洒银妆,冬会初雪红梅香,看着这般景色,哪还会有酒不好喝的道理?”
阎九品着李羡仙的话,这纨绔子弟,虽然有时候说话泼皮无赖,但是有时候却有出口成章内含深意哲理,但还是将酒杯还与梨花,说道:“如果有朝一日,我也能品出你所说的这酒中滋味,到时候我们再一同喝上几杯吧,但是现在,还是算了……”
“那就一言为定。”李羡仙倒是也不强人所难,再不劝酒,自斟自饮了起来。
而黄燕子年纪轻轻,却竟是个酒中老手,一仰头,杯中酒一饮而尽,咂了咂嘴,冲着阎九充满挑衅的抬了抬下巴,称赞道:“好喝。”
“好喝那就多喝点,本公子车里别的不多,就是这美酒藏得多!”说着,李羡仙竟亲自为黄燕子这小妮子斟起酒来。
阎九看着这没大没小的二人推杯换盏,摇头苦笑,从篝火之上摘下一块烤热了的馍馍,忽然想到自己白日时随手打下的野味,便站起身来,从那拴在不远处正自顾自低头啃草的瘦马身上取了下来。
“礼尚往来,不能白吃你的干粮。”阎九晃了晃手中的三只野味,说道。
梨花主动走上前去,从阎九手中接过野味拿到一旁除毛去脏。
阎九看着梨花的动作干净利落,可比自己强了不知多少,应该是个经常野外露营的老江湖了。
而李羡仙的眼神,却停留在了阎九那匹瘦马的身上,又道:“小哥儿,你这匹马也太寒碜了一点,骑着这瘦马行走江湖,岂不是太失颜面?”
阎九微微一笑,说道:“这匹马,我还是管人借的,不过我也无所谓,哪怕是只有双脚只蹬草鞋,也不妨我江湖闯荡,看遍大好河山。”
“够洒脱!”李羡仙笑道:“但正所谓银鞍白马衣如雪,名剑宝刀霜雪寒,这才是江湖儿女该有的气势,这样,如若你不嫌弃,今日梨花骑的那匹杏黄马,虽然不是白马,但也是名副其实的大宛良驹,我便赠予你了如何?”
阎九虽然无马,又初入江湖,但是早听先生闻言,那大宛良驹,虽抵不过什么汗血宝马,也是马中极品,少则几百两,多则几千两甚至上万两,这李公子出行排浮夸,就算不懂马不识马,也能猜到,那匹杏黄马定非几百两的凡品。
今日自己与他只是初识,虽然言语投机,有些欢喜,但并无交情,受不得这如此厚礼。
阎九摇了摇头,拒绝道:“无功不受禄,我有这瘦马代步已足矣。”
李羡仙又道:“正所谓宝马配英雄,受得的。”
阎九呵呵一笑,说道:“一介浮萍客,我可当不得什么英雄,如果有朝一日我真成了英雄,到时候你再将这匹大宛良驹赠予我吧。”
李羡仙道:“好,如果有天你真名动江湖,我觉得这大宛良驹都配不上你,到时候,我送你一匹汗血宝马!”
自家公子和阎九这边欢天喜地,聊得热闹,在一旁处理完野味,正放在篝火上熏烤着的黄衫梨花却皱起了眉头。
浮萍客,身似浮萍岂是客?自己可不是初入江湖的愣头青,也不能像主子一样随心所欲逍遥一世,满不在乎,她可知道这浮萍客三字究竟意味何在,这阎九,得查!
吃着肉质鲜嫩,油脂肥厚的熏烤野味,不知不觉酒过三旬。
李羡仙那风流俊雅的双颊微红,醉意已浓,而兴致更浓,随手拾起两截干柴,相互敲击韵律十足,放声高唱:
“江湖远,路更远,江湖儿女不识远……”
“望江湖,踏江湖,多少少年抛头颅……”
“儿女情,深似海,一别江湖难相见……”
“剑飞扬,刀狂舞,唯有青芒伴腰间……”
李羡仙唱得慷慨激昂,虽然随口吟来,用词简单不加修饰,但还是听得阎九心中若有所感。
江湖,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江湖,阎九还不清楚。
难道真如李羡仙曲中所唱,江湖这片湖水,到底有多深多远,就算入了江湖也识不清,悟不明?
即便如此,却又有一波接着一波的英年才俊,涉足江湖,为了心中所念,心甘情愿抛头颅洒热血?
还是说,江湖儿女,虽敢当街拔剑,快意恩仇,但是也免不了心中那儿女情长,可惜江湖路远,只要一别,天南海北就再难相见?
最后,是否真的只有腰间这三尺青芒,才是自己最后的伙伴?江湖真的如此孤独?
阎九想不通,至少现在还想不通,但是他要亲自走一朝,看一遍,那老师口中的江湖,自己家老头子口中的江湖,到底是个什么模样,是否和自己看到的会是一个样!
夜已深,酒意浓,阎九虽未饮酒,却也被这醉意之下的李羡仙所感染,随着树枝阴阳顿挫的节拍,心中虽有疑惑,却并无所惧的阎九,也跟着李羡仙哼唱了起来。
良久之后,李羡仙曲风一转,却是变得格外悲怆凄凉,神情也跟着肃穆了起来,接着唱道:
“江湖不比朝堂远,高墙红漆深似海……”
“深似海,深似海……”
“多少鹰犬嘴脸笑,多少忠良莫敢言……”
“可怜帝王只见墙内红妆美,不识墙外贫苦泪满破衣衫……”
“可笑可悲,可气可叹,一代先人盛世不复返,后人乘凉还复多少年……”
关于朝堂之事,阎九似懂非懂,他只是初涉江湖的一个少年郎,天下苍生太平盛世,都离自己太远太远,摸不着够不到,还不是现在的他应该惦念的。
但是阎九却听出,这看似玩世不恭的公子哥儿,心中似有大报复,却不知因为什么原因施展不开,只能当个浪荡子,在江湖中戏耍,游戏人间,偶尔酒醉,便把这满腔不忿以歌寄情,说给陌生人听!
这李羡仙,不简单!
不过今夜,阎九也不愿想太多,他是王公贵族也好,是纨绔子弟也罢,今夜是属于江湖的夜,而他们只是这江湖中的两点浮萍,唱江湖,笑朝堂,诉予身边人……